联系我们

济南顺奇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531-68824415
手  机:13854165330

Q    Q:340095748 

联系人:张经理
邮  编:250024
邮  箱:340095748@qq.com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新徐居委会黄河建邦大桥西侧1-6号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 洁净室中的气压规定

洁净室中的气压规定

时间:2019-10-11  来源:车间净化工程|食品净化车间|洁净手术室|洁净实验室-济南顺奇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286 次
文章简介:洁净室中的气压规定,    对于大部分洁净空间,为了防止外界污染侵入,需要保持内部的压力(静压)高于外部的压力(静压)。压力差的维持一般应符合以下原则:    1.洁净空间的

   对于大部分洁净空间,为了防止外界污染侵入,需要保持内部的压力(静压)高于外部的压力(静压)。压力差的维持一般应符合以下原则:

   1.洁净空间的压力要高于非洁净空间的压力。

   2.洁净度级别高的空间的压力要高于相邻的洁净度级别低的空间的压力。

   3.相通洁净室之间的门要开向洁净度级别高的房间。

   压力差的维持依靠新风量,这个新风量要能补偿在这一压力差下从缝隙漏泄掉的风量。所以压力差的物理意义就是漏泄(或渗透)风量通过洁净室的各种缝隙时的阻力。

   各级洁净室之间应保持的压力差如表1一13所列

   对于一部分生物学洁净室,为了防止危险的微生物从操作或研究对象散发到控制空间以外而造成污染,需要保持内部的压力低于外部的压力,一股根据生物学的危险度级别来确定负压的程度,将在以后谈到。

本文标签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新徐居委会黄河建邦大桥西侧1-6号  电话:0531-68824415  传真:0531-68824415

版权所有:济南顺奇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康美科技     备案号:鲁ICP备19040779号    xml地图    html地图    txt地图    登录


鲁公网安备 37010402001035号